广大市民朋友们:
文明养犬,不仅是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,同时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展示。近年来,随着城市养狗家庭的增多,遛狗不牵绳、不清理狗粪、狗吠扰民、狗伤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引发的纠纷频发,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。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,规范养犬行为,强化犬只管理,特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要依法养犬。自觉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牡丹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。及时为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,定期为犬只进行常规体检,防止出现疾病传播。不要遗弃犬只,使其成为流浪犬。
二、要规范养犬。犬只应当拴养或者圈养,携犬出户时束牵引绳,由成年人牵领,并采取有效防止犬只伤人的措施。不携犬(导盲犬等专业用犬除外)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;不携犬进入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商场、幼儿园、图书馆、影剧院、体育场馆、餐饮场所、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。
三、要卫生养犬。携犬出户时,随身携带必要用品,对犬只在道路、居民小区和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,应当即时清除,保持城市环境的清洁卫生。养犬人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、护理及医疗等条件,关爱犬只健康。
广大市民朋友们,让我们积极响应文明实践倡议,从自身做起,从现在做起,坚持依法、规范、卫生养犬,携手共建文明、安全、宜居的生活环境。
牡丹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牡丹江市公安局
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
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
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
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6月9日